截至6月18日,5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2项,其他12项任务正按时序推进中;督察期间交办的792件信访案件,目前已办结784件,办结率98.9%以上……翔实的数字,见证着长春市委、市政府扎实推进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扎实成效。
2018年7月30日至8月13日,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长春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9日反馈督察意见,指出长春市存在7类54个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动真碰硬,全面整改。
高位谋划统筹。长春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并迅速研究制定了《长春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主要市领导先后70余次作出批示,20余次到现场督导推进整改进展,20余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长春市实行了市委常委包保地区、政府领导包保行业的“双包保”制度。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同志也分别从各自领域积极参与和推进生态环保工作。
全程精细管理。长春市将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15个县(市)区、17个市直部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导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6个清单。建立了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和长效机制“三本账”。强化跟踪督办。针对省督察整改问题共下发预警函30份、督办函26份。市政府对5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针对水体断面改善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分别进行了二轮次约谈。
聚焦重点问题。2019年,全市9个国、省考核断面中,各项污染物指标同比均有大幅改善,饮马河靠山南楼、双阳河砖瓦窑桥2个断面消除劣五类。新立城水库和石头口门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长春市还成立了解决蘑菇沟垃圾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问题专班。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已全部完成2019年整改任务。